工厂食堂承包分享女村医领养被活埋弃婴事件
发布时间:2019-10-26 15:35 来源:www.fuhai31.com
[摘要] 工厂食堂承包分享女村医领养被活埋弃婴事件:某地一名男婴被家人活埋的事件引起大家持续关注。随着媒体深入挖掘报道和警方的介入,事件真相逐渐被厘清。男婴被遗弃并被活埋,原因是身体有天生的残疾。
工厂食堂承包分享女村医领养被活埋弃婴事件:某地一名男婴被家人活埋的事件引起大家持续关注。随着媒体深入挖掘报道和警方的介入,事件真相逐渐被厘清。男婴被遗弃并被活埋,原因是身体有天生的残疾。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受法律保护的,刚出生的婴儿也不例外。活埋身体有残疾的婴儿,触犯刑法,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。同时这样的行为也有违天道和伦理道德。
犯罪嫌疑人刘某增被抓,可以说是大快人心。不过被埋婴儿的其他家人似乎也逃不脱干系。大家决不会相信婴儿的父母不知情。当然,主要应该追究出谋划策和具体实施的人。
“除了刘某增,被活埋婴儿的其他家人也罪不可恕”,但小编并不认为这一家子人都要关进监狱,主要是想说一下关于被活埋婴儿的后续安排问题。显然,家人对婴儿实施了严重的犯罪行为,他们肯定不适合继续行使监护权。不过剥夺他们的监护权要通过法院判决。
剥夺了婴儿家人的监护权后,可以由婴儿(被监护人)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监护,也可以由法院监护。在监护之前,婴儿(被监护人)的人身、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,由婴儿(被监护人)住所地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。
据媒体报道,男婴符合出院条件,发现并救治男婴的村医周尚红结清了5万元医疗费,已接走男婴。
个人觉得由周尚红行使育婴的监护权还是比较合适的。因为这个育婴跟女村医很有“缘份”:一是女村医发现并参与救治被活埋弃婴;二是育婴的家人不适宜继续行使监护权,此时正需要有人抚养照顾婴儿,女村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;三是女村医愿意主动抚养没有血缘关系且身有残疾的育婴,说明女村医是真心喜欢这个婴儿。